为深入贯彻落实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高质效办理好醉驾案件,12月27日,富民县委政法委组织富民县法院、富民县检察院、富民县公安局、云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交巡警支队昆武大队召开贯彻落实《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联席会。 会上,参会人员共同学习了《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并就醉 驾案件的立案标准、强制措施、证据收集、量刑情节、刑行衔接、快速办理机制等方面进行了探讨交流。
2023年12月28日起,富民县检察院将严格执行《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的规定,贯彻落实联席会议要求,在适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中对遇到的理解分歧问题,及时请示汇报,及时总结经验,确保醉驾案件的办理规范高效,形成依法打击醉驾犯罪合力,携手共护富民社会治安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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