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始终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好,2021年12月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为组长,县委政法委书记、两名副县长、法检两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镇(街道)行政负责人为成员的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5月,按照 “四有”标准(有机构、有人员、有设施、有机制),成立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6月,率先在全市各县市区中成立工作专班并实体化运作,抽调县检察、公安、教体、团委、妇联各1人组建实体化工作专班,定期分析研判通报,细化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机制,有序开展调度,压实工作责任,有力保障全县预未工作扎实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