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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越23载的握手,一起陈年民事纠纷检察和解
时间:2025-04-21

“感谢检察官,这个案件到今天圆满解决,算下来已经足足23年了。”

当史某与杨某在执行和解协议上签完字,他们终于露出久违的笑容。时间回到2002年4月,史某一纸诉状将老友诉至富民县人民法院,请求人民法院判令杨某归还所欠货款155498元并承担案件诉讼费,此举使原本和睦的两人反目成仇。


一审、二审,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人民法院最终判决史某胜诉。案件进入执行后,人民法院采取了查封、扣押、以物抵债等多种执行措施,最终执行到案款28150元,还对杨某妨害执行行为作出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决定。之后案件执行一直未取得新的进展,史某多次申请强制执行,却因双方矛盾尖锐等各种原因,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23年间,史某、杨某二人从青葱岁月到两鬓染霜,矛盾始终未能得以化解。2025年3月,史某向富民县检察院申请监督。史某向检察官申诉时,声音里满是疲惫与期盼:“检察官,就是这个案子,20多年来我吃不下睡不好,经常生病吃药。”而另一边,杨某也满腹委屈,认为当年史某诉称的事实存在重大争议。面对这件“骨头案”,检察官深知这起案件早已超出单纯的经济纠纷,更成了横亘在两人心间的“刺”。


检察官调取了法院的执行案卷,翻开那本厚重的卷宗,纸张早已泛黄,油墨字迹也略显模糊,可其中承载长达23年的恩怨纠葛,却依然清晰可见。





检察官经过阅卷、走访、询问等工作,终于理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杨某从诉讼至今坚持辩称当年签订的《赔款协议书》系帮助史某解围而形成,杨某近年在外事业小成,有一定经济基础,并且已被法院冻结到15万余元。史某除主张剩余本金外,还坚持主张高达18万余元的法定迟延履行金,但二人均已年过花甲,在沟通过程中也都表达了对老年安宁生活的渴望。


检察官抓住调解契机,联合执行法官制定了详细的和解方案,多次组织双方“面对面”沟通、“背对背”工作,从亲情伦理谈到法律责任,从现实利益讲到长远影响,唤起他们对往昔和睦相处的回忆,用换位思考的方式,引导双方理解彼此的立场,并劝诫他们“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最终,杨某同意一次性支付25万元解决纠纷,史某同意放弃部分迟延履行金。2025年4月18日,当二人在执行和解协议上签字后,两人的手终于在跨越23载岁月握在一起。





民事检察不仅是文本中的法律条文,更是对人心的疏导与修复。富民县检察院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检察办案全过程各环节推动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既维护法律尊严,也传递司法温度,让历经岁月的纠纷最终在法治与情理中找到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