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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富民县人民检察院机构设置领导分工调整(新)
时间:2022-05-31
   为进一步强化工作领导,明晰工作职责,推动各项检察工作深入开展,根据省、市院有关机构重组的指导意见,结合我院内设机构设置、职责、人员以及刑检轮案等实际,经院党组3月6日会议研究决定,特就院领导分工、部门职责和部门事务性工作作如下调整,请依照执行。

1.党组书记、检察长宗继明同志,主持全院工作,分管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党总支,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扫黑除恶等工作。

2.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古崇良同志,协助党组书记、检察长工作,分管办公室、政治部,负责县级年度目标考核工作。

3.副检察长伏自坤同志,协助检察长工作,分管第三检察部,负责扫黑除恶、工会工作。承担新闻发言人、网络发言人职责。

4.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蕾同志,协助党组书记、检察长工作,负责协助检察长分管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

5.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张文杰同志,协助党组书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县纪委派驻纪检组工作。

6.党组成员段华德同志,协助党组书记工作,负责党总支、办公室工作及办公室承担的事务性工作。分管院妇委会、共青团。

7.党组成员李松同志,协助党组书记工作,负责政治部及政治部承担的事务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