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提升检察办案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8月6日,富民县检察院举行第二届听证员聘任仪式。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马祥芬出席仪式颁发聘书并讲话,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丁菊主持会议,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听证员共同见证富民检察听证工作的这一重要时刻。
会议宣读了新一届听证员选任决定。马祥芬检察长依次为21名来自法律、基层、企业等不同领域的代表颁发聘书,正式聘任为富民县检察院第二届听证员。
会上,马祥芬检察长系统阐述了检察听证制度的重要意义,对第一届听证员的履职成效给予高度评价,并对新一届听证员提出殷切期望。她指出,听证员制度是检察机关深化司法公开、推进“阳光司法”的重要举措,新一届听证员要立足“三个角色”,切实履行责任:一是检察办案的“监督员”,以外部视角促进司法规范;二是社情民意的“传递者”,架起检察机关与群众的沟通桥梁;三是法治监督的“宣传员”,以听证实践传播法治理念,共同推动区域社会治理,促进富民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聘任仪式结束后,会议从检察听证制度介绍、听证程序设计,听证员职责、权利及注意事项等方面入手,对新一届听证员开展履职培训,进一步提升听证员履职能力。随后新一届听证员参观了我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检察听证室等场所,让听证员“零距离”感受司法公正与检察温度。 富民县检察院将以此次听证员换届为契机,优化听证员队伍建设,加强与听证员及社会各界的沟通交流,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凝聚法治合力,推动检察工作更贴近群众需求,不断提升检察工作质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