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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动态
富民县检察院开展年度案件质量“多方会诊” 开门纳谏促公正
时间:2025-12-25

年末岁尾,一场别开生面的案件质量“多方会诊”在富民县检察院举行。与以往内部评查不同,此次“会诊室”里迎来了特殊的“专家团”——由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公安局代表、执业律师及人民监督员共同组成的特邀评查组,对检察机关2025年度办结的不捕、不诉等重点案件及随机抽选的40余件案件进行集中评查、现场评议。



“我们主动打开门,请大家来‘挑刺’‘把脉’,就是要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落到实处。”评查伊始,富民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马祥芬介绍,此次评查是落实最高检“三个管理”要求、打造“精案细管”案管品牌的重要一环。此次集中评查并非“突然袭击”,在此之前,富民县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已严格对照案件质量检查“一表清”的标准,完成了对所有参评案件的“自评自检”,形成了初步的问题清单和自查报告。此次邀请外部力量“进场”,旨在以更开放的姿态、更立体的视角,旨在以更开阔的视野、更多元的标准,检验办案质效,凝聚司法共识。


此次案件评查聚焦“重点评查”+“随机抽查”联动,锚定重点案件、关键环节,科学划定评查范围,将涉民生、涉企等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以及不捕不诉、刑事申诉、公益诉讼等重点类型案件纳入评查清单,实现评查全覆盖、无死角。







评查现场,气氛严肃认真。一摞摞卷宗整齐码放,特邀评查组成员对照标准通过一案一表、逐卷审阅的方式,从案件受理、文书制作、监督履职直至归档管理等全流程进行细致核查。他们的目光不仅聚焦于事实证据是否扎实、法律适用是否准确、程序手续是否规范,更深入关切办案的“后半篇文章”:不捕不诉释法说理是否令人信服?矛盾纠纷是否实质性化解?检察建议是否推动了源头治理?



“这份不起诉理由说明书,不仅列明了法律依据,还详细阐述了考量当事人具体情节、社会危害性以及促使其回归社会的理由,体现了司法的温度与精准度。”律师代表陈志坤在评阅某起轻微刑事案件卷宗后表示。“从这份公益诉讼案件的跟进材料看,检察机关不仅发出了建议,还持续督促整改直到生态环境修复完成,形成了管理闭环。”县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室主任段治统点评道。


“这是一次深刻的业务交流,更是一次珍贵的互学互鉴。”县法院特邀评查法官张葵坦言。公安机关刑侦大队大队长段如照表示:“面对面评查,有助于我们进一步统一执法司法尺度。”人民监督员张萍感慨:“检察机关主动把办案质量‘晒’在阳光下,参与案件质量评查不仅丰富了我们参与监督的渠道,也切切实实增强增强了司法透明度与公信力。”





评查结束后,评查员结合自身岗位与专业视角,从不同执法司法环节提出意见建议。资深法官聚焦裁判尺度统一、证据采信标准等问题,指出“检察机关在审查案件时,需进一步加强与审判机关的沟通衔接,确保案件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精准无误”;公安法制干警围绕侦查取证规范、案件源头质量发表看法,强调“提升办案质效需从侦查环节抓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侦查,能有效减少证据瑕疵”;律师代表从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维护司法公平正义角度建言,提出“文书制作应更注重释法说理,让当事人看得懂、能信服”;政法委执法监督室负责同志则针对执法司法全流程规范化建设提出建议,“案件检查评查是促进执法司法公正的重要抓的重要抓手,需常态化推进、制度化落实”。



本次评查是富民县检察院深化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改革的重要实践,是检验办案质效、规范司法行为的创新举措。此次“多方会诊”形成的所有评议意见,将被分类梳理、正式反馈,并作为整改落实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富民县检察院将以此次开门评查为新的起点,持续深化“三个管理”,将外部意见建议转化为提升履职能力、锻造检察铁军的内生动力,以“求极致”的精神办好每一起案件,以“小而精”的检察实践全力守护公平正义。


审核:满涛

终审:李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