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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动态
一线听证解心结 法理融通护乡情
时间:2026-03-11

3月10日上午,富民县检察院在款庄镇多宜甲村委会召开潘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将听证会场搬到基层一线。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侦查机关代表、村委会干部等受邀担任听证员,相关当事人及家属参与,听证会由案件承办人主持,全程公开透明、规范有序。


该案系基层常见的因土地纠纷引发的轻伤害案件。承办检察官严格依照程序,详细介绍案件受理、侦查取证等情况,还原案发经过:潘某某与被害人因土地问题产生矛盾,后发生口角并引发肢体冲突,致被害人轻伤二级,潘某某行为涉嫌故意伤害罪。

围绕案件定性、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核心问题,检察官逐一阐释法律依据,重点说明拟作不起诉的考量因素。经查,潘某某案发后认罪认罚,主动赔礼道歉并履行赔偿义务,与被害人达成刑事和解,取得书面谅解,双方矛盾已实质性化解。该案由民间纠纷引发,社会危害性较小,且潘某某无前科,符合相对不起诉法定条件。




听证评议环节,听证员在认真听取案件情况介绍后,围绕社会危害性、当事人过错、和解真实性等进行全面评议,并形成一致意见:认为拟不起诉决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法律适用准确,既依法办事,又兼顾基层实际,有效化解矛盾,契合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与司法为民要求。


被害人现场表示已收到赔偿款,对潘某某予以谅解,认可检察机关处理方式。潘某某再次致歉,承诺今后理性处事、遵纪守法。





此次听证会是富民县检察院落实人大代表建议、践行“枫桥经验”的具体实践。针对款庄镇重点项目集中、征地纠纷易发的特点,检察机关主动延伸履职触角,以“听证+普法”模式让群众感受司法公正与温度。


下一步,富民县检察院将持续延伸检察职能,常态化开展送法下乡、听证进村等活动,以接地气的方式传递司法温度,将司法触角延伸至基层治理末梢,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审核:董玮伟

终审:满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