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会议对刑事执行检察的职能定位作出了清晰界定,基本上把当前这一领域的理论主题都概括出来了。
刑事执行检察要推进一体化建设。当前最突出的问题,是监狱执行监督和社区矫正监督如何衔接。暂予监外执行一头连着监狱执行,一头连着社区矫正,需要重点研究。
刑事执行检察要向纵深推进。目前刑事执行环节出现的很多问题,根子往往在前面。比如财产刑执行难,与侦查阶段违法所得查处、财产权属判断不到位有关。因此,结合刑事诉讼法修改,需要深入研究对物强制措施的监督与后端执行监督如何衔接。只有把前端和后端贯通起来,执行监督才能真正发挥作用。
刑事执行检察要强化协调。监狱法规定了监狱内部监督。检察机关的监督是相对外部的监督,如何与内部监督衔接,需要明确。与相关部门的协同也很关键。调研社区矫正实践发现,检察机关不能及时共享司法行政部门的信息,开展监督工作时有些被动。如果能建立畅通的信息交流机制,就能第一时间发现线索,监督效果会更好。
要关注新修订监狱法实施后出现的新问题。这次监狱法修订的亮点之一,就是对服刑人员权利的保障。围绕服刑人员权利保障,还有很多问题需要研究,比如离监探亲,刑法和刑事诉讼法都没有具体规定,监狱法规定得相对完善。这类制度具有积极的改造意义,不过,在具体实施中还存在一些风险点,需要检察机关予以关注并展开及时有效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