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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富民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品牌创建项目
服务范围:为切实提升富民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增强公众对未检工作的理解与认同,现拟采购专业未检宣传片拍摄服务(含MV)。通过精心策划、拍摄和制作,打造一部主题鲜明、内容生动、传播力强的宣传片及MV,附属可系统展示未检工作成果、检察官队伍形象及对未成年人的关爱与保护的文创产品。
服务要求:1.宣传片及MV需突出未成年人保护主题,准确体现富民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工作的法律依据、职能范围和工作成效,让观众清晰了解未检工作的重要性。2.内容应包含典型案例(需符合保密要求),通过案例展示未检工作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维护未成年人权益等方面的作用MV可围绕相关主题进行创作,增强说服力和感染力。3.展现未检检察官的工作状态和精神风貌,体现检察官对未成年人的关爱与责任,MV可通过歌词、画面等形式传递相关情感,拉近与观众的距离。4.形式上宣传片可采用纪实与情景再现相结合的方式,MV可结合歌曲风格采用相应的画面呈现形式,两者均需画面清晰、节奏适宜、配乐得当,增强观赏性和传播力。5.视频制作技术要求格式:MP4或MOV。时长:宣传片不超过10分钟(含片头片尾),MV时长根据歌曲情况合理确定。分辨率:不低于1920x1080 (Full HD)。画面比例:16:9。
服务时间:2025年
服务标准:根据拍摄制作的宣传片、MV、歌曲、相关文创产品的质量和数量为依据,由办公室和具体业务部门验收。 |